为了规范各会议室的使用,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室使用的时效性,更好地为各职能部门服务,请按以下流程申请使用。
一、会议室概况及设备配置情况
综合楼共有会议室五个,即316会议室(60座)、317会议室(30座)、415会议室(50座)、416会议室(26座)、510会议室(90座)。
二、会议室使用原则
1、凡需使用会议室,必须在OA协同系统中提前预约申请,经部门领导审批,党政办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。教学院(部)原则上在学生活动中心、萧秋厅使用。
2、经党政办审核批准后,按会议重要程度及紧急情况安排使用。
2、317、416会议室原则预留,不对教学院(部)使用。
三、会议室使用办法
1、使用会议室所需鲜花、欢迎牌、投影仪设备、录音等服务项目原则上由申请部门自行准备。
2、会议室因装修有隔音棉,原则上不张贴悬挂横幅,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悬挂张贴的,请提前与党政办联系备案。
3、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请及时清理会议资料、座牌,关闭多媒体、投影、空调等设备,使用部门因确保会议设备的安全,不得损坏、遗失国有资产,如未按流程使用导致设备损坏的由申请部门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