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了规范各会议室的使用,提高工作效率保证会议室使用的时效性,更好地为各职能部门服务,请按以下流程申请使用。
一、会议室概况及设备配置情况
共有会议室四个,即三楼会议室(17座)、四楼会议室(17座)、五楼会议室(20座)、六楼多媒体大会议室(57座)。
二、会议室使用原则
1、凡需使用会议室,必须在OA协同系统中提前预约申请,经部门领导审批,党政办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。
2、经党政办主任批准后,请及时到文印室领取会议室钥匙。
3、三楼会议室原则预留,不对职能部门使用。
三、会议室使用办法
1、使用会议室所需横幅标语、鲜花、欢迎牌、投影仪设备、录音等服务项目原则上由申请部门自行准备。
2、会议室使用完毕后,请及时撤销会议横幅标语,关闭话筒,空调等设备,如使用多媒体投影仪等设备,请先关闭投影仪5分钟后,关闭演示台中的系统“关”按钮,再关闭计算机,最后拔掉墙边电源插头,关好门窗并锁门。